7月各地扶持中小企业税收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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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7-07-19 16:06:57
7月,聊城市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暂免征收增值税。对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符合法定标准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聊城: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企业所得税


    “现在创业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7月27日,聊城市国税局局长张焕昌接听市长热线时对市民关心的问题回应称,当前国税部门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并且制定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来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发展活力。


  对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张焕昌说,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暂免征收增值税。对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符合法定标准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创新。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对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以此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自2016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按规定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降低所有行业税负。同时,国税部门在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循环产业发展、节能环保项目等方面都有相关的优惠政策,目的就是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内蒙古:6大类税收政策举措助力五大任务落实


    7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印发《关于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有关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了6大类80条税收政策、服务措施,助力五大任务落实。


    《通知》明确,在支持“去产能”方面,要重点落实好企业改制重组、资产处置、股权转让、改制上市、资源开采等涉及到的土地增值税等6个税种的相关政策规定;在支持“去库存”方面,要重点落实好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改造安置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个人出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等涉及到的契税等8个税种的相关政策规定;在支持“去杠杆”方面,要重点落实好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等涉及到的契税和印花税相关政策规定;在支持“降成本”方面,要重点落实好降低房地产企业运行成本、降低各类企业税费负担等涉及到的企业所得税等6个税种和4个规费基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在支持“补短板”方面,要重点落实好支持新办企业、公益福利性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等涉及到的房产税等9个税种和2个规费的相关政策规定。此外,要落实转变征收管理方式,创新纳税服务方式,建立协调考核机制等相关税费政策保障措施。


    陕西省财政厅积极完善税收政策为企业减负


    经国务院批准,自5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全国全行业推开。为进一步完善我省营改增试点政策体系,减轻纳税人负担,陕西省财政厅会同税务部门下发了《关于总分支机构纳税人增值税汇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税〔2016〕10号)和《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税〔2016〕12号)。


  《关于总分支机构纳税人增值税汇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在我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税局审定,可以按照“总机构统一缴纳”等四种方式实行增值税汇总申报管理。增值税实行汇总管理解决了总分支机构之间进销项税额不匹配、开票工作量大等问题,方便了纳税管理,减轻了企业财务管理成本和税收负担。


  《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陕西省原营业税优惠政策进行了平移,明确了陕西省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增值税起征点、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定额标准。


    天津优惠税收政策助力实体企业减税降费95亿元


    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本市实施《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一批政策措施》以来,累计为企业减税降费95亿元,其中减税47.6亿元,取消涉企基金和收费0.7亿元,其他涉企成本46.7亿元。企业成本降低,不仅有助于实体经济走出困境,而且带动了企业投资,今年前5个月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2%,高出全国平均增幅0.6个百分点。据了解,下半年财税部门还将落实第二批降成本政策措施,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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